根据上级精神和年度学习计划安排,现就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相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时间
11月20日前(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调整活动时间)。
二、参加对象
支部党员(根据需要也可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职工代表参加)。
三、活动内容
(一)共性活动
1.观看视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的回信(原文)。
3.交流研讨:
(1)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交流。
(2)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的回信精神,讨论如何以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不断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个性活动
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突出主题谋划,灵活多样开展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周密部署安排,领导干部要联系实际确定发言题目,谈体会、谈建议,普通党员要围绕主题开展讨论,切实把“主题党日”活动落到实处。
2.注重学习成效。认真组织开展好共性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同时立足部门实际、业务需要,扎实做好个性活动策划安排,确保自选动作有特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3.做好宣传归档。在部门网站党建板块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规范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保存好活动照片,做好活动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机关党委
2024年11月15日